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修订《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扩展业务个人信息授权书》的公告

2024-12-16发布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信用卡客户服务质量,我行对现有的《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扩展业务个人信息授权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版《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平安银行信用卡个人征信授权书》、《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对外提供信用卡客户个人信息授权书》、《扩展业务个人信息授权书》于2025年2月20日启用。新修订的内容可点击下方链接了解,我行将一如既往的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此公告。
 
修订后内容: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