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对上金所代理个人贵金属业务相关调整的公告

2021-06-29发布

关于对上金所代理个人贵金属业务相关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行将于近期对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5日(星期一)收盘清算时起,个人客户Au(T+D)、mAu(T+D)、Au(T+N1)、Au(T+N2)合约保证金比例从30%调整为35%,个人客户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从40%调整为45%。
二、自2021年7月5日(星期一)收盘清算时起,个人客户Ag(T+D)合约持仓上限从多、空各2000千克调整为1000千克,Au(T+N1)、Au(T+N2)、Au(T+D)、mAu(T+D)合约持仓上限从多、空各100千克调整为50千克。对于持仓超过我行持仓上限的客户,将无法进行新开仓交易,平仓不受影响。
三、自2021年7月15日早9:00起,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延期开仓(含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交易仅限通过我行柜面渠道办理,平仓交易不受影响;
四、客户可于2021年7月23日收盘清算前通过我行网点、口袋银行、“聚金宝”客户端等渠道申请注销交易账户。自2021年7月23日清算时起,对于近三个月无持仓无交易无欠款的客户,我行将为客户交易账户办理清算注销手续,并解除协议。
请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合理控制仓位,审慎交易。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