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调整上金所代理业务合约保证金比例和持仓限额的通知

2021-03-31发布

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近期贵金属市场波动加剧,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我行将于近期对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延期业务相关合约保证金比例及持仓限额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收盘清算时起,个人客户Au(T+D)、mAu(T+D)、Au(T+N1)、Au(T+N2)合约保证金比例从19%调整为30%,个人客户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从26%调整为40%。
二、自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收盘清算时起,个人客户Ag(T+D)合约持仓上限从多、空各8000千克调整为2000千克,Au(T+N1)、Au(T+N2)、Au(T+D)、mAu(T+D)合约持仓上限从多、空各500千克调整为100千克。对于持仓超过我行持仓上限的客户,将无法进行新开仓交易,平仓不受影响。
请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合理控制仓位,审慎交易。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