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平安银行关于湖北地区借记卡取现交易手续费恢复正常收费的公告

2020-10-23发布

平安银行关于湖北地区借记卡取现交易手续费
恢复正常收费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行自2020年2月2日起对湖北地区借记卡取现交易持卡人手续费实行减免,为湖北地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2020年6月13日起,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下调至三级。目前湖北疫情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与国内大多数地区一致。同时,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已常态化,各地已复工复产,人民生活逐步恢复正常,我行将从2020年11月27日起,对您持平安银行借记卡在湖北地区受理终端或机构发生的跨行取现交易手续费恢复正常收费。
 
详询9551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