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我行拟于2020年3月起逐步开放定价基准转换通道,如您名下有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且合同到期日在2020年8月31日及之后,届时请关注平安银行个人贷款微信公众号和平安口袋银行APP贷款频道相关公告。
祝您平安健康!平安银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