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尊敬的客户:
当前正值举国上下齐心抗击疫情关键时期,为响应国家号召,保护您的身体健康,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人员聚集,我行特对个人客户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到期政策做出如下调整:
若您在1月24日前持有使用我行纸质存单、纸质存折(定期一本通)开立已设定到期不转存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大额存单存款,且存款到期日在2020年1月24日(含)至3月31日(含)期间的,在存款到期日至2020年3月31日之间天数(若在3月31日之前支取,则为到期日与实际支取日之间的天数)可享受按照存入时约定的定期利率计付利息。您可以选择在疫情相对平稳后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支取、续存等后续业务。
疫情当前,居家是最好的防护,非纸质存单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均可以通过我行口袋银行APP、网上银行办理续存、支取等业务。我行口袋银行APP、网上银行7×24小时为您提供各类便捷金融服务,欢迎登录体验。如您有任何咨询,敬请致电我行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11-3。
祝您平安健康!平安银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