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代理贵金属延期合约实施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2018-08-15发布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修订的《上海黄金交易所结算细则》,为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和资金效率,交易所优化了保证金制度,自2018816日起,对于延期合约,将实施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1.同一客户在我行的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同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保证金。

 2.同品种黄金延期合约:Au(T+D)Au(T+N1)Au(T+N2)mAu(T+D),同品种白银延期合约:Ag(T+D)

 3.2018815日“日终清算”时按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进行结算。

 请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提高风险意识,合理控制仓位,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