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推动我行资产托管业务发展,现新增和调整业务相关收费项目。为便于您了解相关收费情况,我行对相关收费项目予以公示,对于新增保底费后的价格将于公示三个月后更新服务价格目录,正式生效。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收费种类 | 费用类型 | 调整类型(新增、删除、调高、调减) | 原价格标准 | 新价格标准 | 新价格标准执行日期 |
1 | 互联网金融资金存管 | 服务费 | 新增 |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 2018年6月27日 |
存管费按入账金额0.05%-0.1%费率收取;提现费2元/笔;平台初装费20万。 | 存管费按入账金额0.05%-0.1%费率收取,存管费不得低于130万元/年;提现费2元/笔;平台初装费20万。 |
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客服电话:95511-3。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