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序号 | 服务收费种类 | 费用类型 | 调整类型(新增、删除、调高、调减) | 原价格标准 | 新价格标准 |
1 | 非融资性保函 | 服务费 | 调高 | 每年按照1-3%收取,不足1年按1年计算。 | 每年按照1-3%收取,不足1年按1年计算;最低2000元/笔; |
2 | 进口保理手续费 | 手续费 | 调高 | 如提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服务,按转让应收账款金额的0.2%-1.5%收取;如仅提供催收服务,按转让应收账款金额的0.1%-0.3%收取。 | 按不高于受让应收账款金额的5%收取。 |
3 | 黄金账户服务收费 | 服务费 | 调整 | 1、黄金账户主动认购手续费:不收取或者按照协议约定; | 1、黄金账户主动认购手续费:不收取或者按照协议约定; |
2、黄金账户赎回手续费:赎回手续费为客户赎回黄金份额以实时金价计算所得的人民币金额的1%或者按照协议约定; | 2、黄金账户赎回手续费:赎回手续费为客户赎回黄金份额以实时金价计算所得的人民币金额的1%或者按照协议约定; | ||||
3、黄金账户认购金生金手续费:认购金生金手续费为客户投资的名义本金(客户投资的人民币金额或投资的黄金份额以产品成立日金价计算所得的人民币金额)的0.2%或者按照协议约定; | |||||
4、黄金账户到期赎回金生金手续费:在金生金到期清算时,若金价上涨超过预设的比较金价,则平安银行向客户收取“到期赎回金生金手续费”,到期赎回手续费为客户赎回的金生金份额以比较金价计算所得的人民币金额的1.5%或者按照协议约定;若金价上涨未超过比较金价则不收取该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