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调整“短信通”账户变动提醒的通知

2015-06-19发布

尊敬的客户:
    为减少小额交易动账短信对您的打扰,我行计划2015年7月3日起对已开通短信通客户不再发送500元(含)以下的账户变动短信(如ATM存取款、POS消费、转账、基金交易、理财交易、定期转存等);批量代扣、贷款扣款及500元以上的账户变动短信不受影响。如需查询账户变动明细或更改账户提醒通知设置,您可通过个人网银、手机银行、柜面等渠道办理。感谢您对平安银行支持!
    如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客服热线9551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