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平安盈业务春节假日期间转入规则的说明

2015-02-13发布

尊敬的客户:
    根据基金公司春节期间相关产品安排,我行平安盈业务在春节期间业务规则有部分调整,说明如下:
    1、平安盈(南方):根据南方基金公司业务公告, 2015年2月13日15:00—2015年2月24日24:00将暂停南方现金增利A货币基金的申购业务。受此影响,您在此期间将无法进行平安盈(南方)的转入;转出操作正常。
    2、平安盈(大华):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您春节期间可以进行平安盈(大华)的转入转出,转入资金的起息时间:
(1)   2015年2月16日15:00前转入的资金,自2月17日起开始计算货币基金相应收益;
(2)    由于2015年2月18日—2月24日为非交易日,您2015年2月16日15:00以后—2月17日15:00前转入的资金,自2月25日起计算货币基金收益;您2015年2月17日15:00以后—2月25日15:00前转入的资金,自2月26日起计算货币基金收益。
    请您知悉并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如需帮助,请致电平安银行客服电话:95511-3。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