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平安盈业务元旦假日期间转入规则的说明

2014-12-31发布

尊敬的客户:
    根据基金公司相关公告,2014年12月29日15:00—2015年1月4日24:00,暂停南方现金增利A货币基金的申购业务。在此期间,您仍然可以进行平安盈的转入转出,平安盈(大华)的业务规则保持不变,平安盈(南方)转入资金的起息时间有所变化:
    1、您2014年12月29日15:00前转入的资金,正常自12月30日起开始计算货币基金相应收益;
    2、您2014年12月29日15:00及以后转入的资金,由于基金公司从“2014年12月29日15:00—2015年1月4日24:00”暂停申购,您转入的资金在此期间无法获得货币基金对应时间的收益,并将于2015年1月5日提交基金公司,自2015年1月6日起开始计算收益。
    特此公告,请您知悉并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