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4月30日-5月3日人行相关支付清算系统维护公告

2014-04-24发布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4月30日16:00至5月3日16:00,呼和浩特地区停运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4月30日20:00至5月3日20:00,呼和浩特地区停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停运期间,我行将暂停受理以下服务:
  1、 个人网银、手机银行、企业网银、银企直联系统将暂停受理发起行或接收行为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各银行金额5万元(含)以下的普通方式和加急方式的跨行转账业务。
  2、 个人网银、手机银行、企业网银、银企直联系统将暂停受理发起行或接收行为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和鄂尔多斯银行跨行实时转账业务。
  3、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暂停受理发起行或接收行为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各银行的业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您提前做好安排,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95511-3咨询。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