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银监会: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

2017-12-29
    证券日报
    12月28日,银监会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许可流程,提高银行业机构展业的便利性,促进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统一。
  《决定》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
  二是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许可程序。
  三是进一步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
  此外,银监会还将在《决定》发布的同时配发相关通知,对《办法》新增或调整的审批事项,明确规范具体程序;对《办法》取消的审批事项,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做好放管结合,做好新旧《办法》的衔接过渡。
  银监会表示,《决定》主要吸纳和体现了银监会前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工作部署以及允许外资银行投资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工作成果。对下一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开放的政策措施,银监会将积极推动现行法规和监管制度的修订工作,确保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落地实施。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