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债转股方案有望近期出台 试点料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

2016-08-29
    中国证券报
    负债水平略高于1998年水平,但政策性的限制贷款投向自2013年便已启动,商业银行风险预期已较充分。
  近期有报道称,渤钢集团债务重组的方案中,拟通过成立基金转移银行债务,并通过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投资基金完成债转股,但方案中社会资金的来源及出资方式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知情人士透露,“在渤海钢铁方案中,地方政府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对方案的支持意愿也很强,但关键还要看企业的重组方案能否给债权人足够的回报率。目前各方都在等待发改委的试点方案落地。”数据显示,渤海钢铁目前的负债规模达2000多亿元,政府基金按照年息3%的利率承接企业债务。
  券商人士指出,近期钢铁行业债转股频传利好,而目前煤炭行业还在酝酿,期待第一家债转股或者煤企融资适时加快推出。“现在就是比较好的时候,再拖并不利于行业降杠杆,煤企债转股也有望提速。”
  不会大面积铺开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选择以试点形式推行债转股,很大部分原因是要避免风险传导,本轮债转股不会大面积铺开。在推进债转股过程中,一定要避免逃废债情况的发生,且不应将债转股作为化解不良资产的主要渠道。
  浙商银行行长刘晓春认为,在选择债转股企业标的时要避免“僵尸企业”。部分企业债务高企有自身和银行的原因,也有经济周期的原因,但最根本的还是要看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预期,仅仅依靠债转股无法解决产能过剩、产业结构升级等问题。
  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认为,本轮债转股政策主要处置银行贷款、排除僵尸企业。面对债务风险积累、产能过剩行业运营困难的环境,对有后续发展潜力企业(国企为主)实施债转股,僵尸企业不予救助;即使涉及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的债务处置,也应以骨干企业为主;债权以银行贷款为主。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认为,债转股的成功实施需要一系列条件配合:第一,需要专业化的资本进行运作和对接;第二,退出需要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好转的配合;第三,需要对转股的目标债权进行严格甄别。乐观的情形是经济环境配合,专业化的资本对于有前景企业的关注类或正常类贷款进行转股,成功运作之后顺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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