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央行:将研究允许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

2016-06-21
    中国网
    央行今日发布2015年年报,表示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
  央行称,人民币加入SDR之后,随着境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国际金融市场上人民币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外国投资者对人民币的信心会不断提升,对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会继续加强。 中国将按照既定目标,继续坚持深化金融改革, 扩大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发展,进一 步提高人民币可兑换、可自由使用程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包括:一是推动境内外个人投资更加 便利化,适时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 资制度(QDII2)试点,进一步提高国内居民投 资海外金融市场以及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 市场的自由程度和便利程度。二是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 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 存托凭证(CDR);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开放程 度。三是修订、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将资本项目可兑换纳入法制框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 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 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四是研究建立全方位、 多层次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框架,推动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加强对本外币跨 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健全有效的风 险预警和防控体系。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