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多部委酝酿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

2014-03-24

    针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边界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上周末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监管当局在考虑各项政策的时候,不是着眼于动了谁的奶酪。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应该在一定的原则下来审视创新和一些不能够碰的红线。

    据知情人士披露,由央行牵头,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多个部委正在加紧制定一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就在上周,央行条法司还召集了腾讯、阿里、宜信等涉足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进行座谈,听取意见。
    该人士还表示,上述监管办法将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初步确定的分工为:银监会负责监管P2P行业,众筹由证监会监管,央行则负责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原则是“负面清单”的理念。(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