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上清所上线招标发行系统银行间债市监管加码

2014-02-13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清所”)近日发布公告称,经央行批准,自2014年1月24日起,上清所正式对市场提供债券招标发行服务。

    根据通知,2月7日至14日为仿真演练时段。2月14日日终后,上清所将终止仿真模拟,并将仿真环境切换至真实生产环境。结算成员客户端系统无需进行设置调整,但需注意该时点后的投标均为真实申报。公告内容并未明确上清所与银行间债市另一重要机构中央结算公司(下称“中债登”)在业务范围划分方面的具体情况。不过,接近央行的消息人士透露,上述二者均属于央行债券发行系统的组成部分。上清所债券招标系统未来将着重超短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上清所已托管结算债券类型的招标发行业务。
    根据通知及附件内容,上清所对招标发行的具体流程做出严格规定。在信息披露方面,发行人每次使用招标发行系统前,应提交《招标发行安排申请书》和《承销商名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认招标公告发布。每次债券招标发行时,发行人应于指定发行室完成招投标业务流程处理确认、招投标结果确认等相关工作。招标完毕后,承销团成员应通过上清所客户终端办理债券分销。
    在该系统的招标方式上有4种可选类型:数量招标、美国式招标、荷兰式招标、混合型招标。其它招标要素则包括:批准额度、计划发行总量、是否计划追加、最大追加量、标位步长、基本投标单位、最高(低)标位、每标位最大(小)投标量、最大标位数、连续标位投标、首场最大投标量、发行手续费率等。按照之前中债登已经实行的招标经验,政策性银行采用美国式及荷兰式两种方式,国债招标采用混合式,一般短融、超短融、中票、企业债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剩余包括证券公司短融在内的公募产品采用荷兰式,私募产品则私下询价。(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