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2014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与信贷政策工作座谈会于1月13日至14日召开。会议强调,要科学分析和全方位监测地方债务风险,配合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彻底清理资信差、功能不明、财务不可持续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落实偿债责任,防范金融风险。按照“堵斜门、开正道”的原则,支持治理规范、内控严密、功能突出、财务可持续的地方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融资,积极推进市政债的市场技术准备等相关工作,拓宽城市建设市场化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