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潘功胜:建立市场化规范化地方政府融资机制

2014-01-08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1月7日表示,在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城镇化建设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有必要建立一个市场化、规范化,能够满足城镇化发展的融资机制。

    潘功胜是在《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潘功胜表示,需更有一个更加市场化的融资方式,来取代以前土地财政为主的融资模式,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地方政府的融资机制。   
    潘功胜认为,首先,要改变由上级政府代为发债的做法,使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相一致。“应该是谁承担还债责任,就由谁来发债。未来市政债的发行,主要应该由市级政府,让真正使用资金的城市与省会城市,地级市或者是县级市来自主发债,使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相一致。”
    其次,要健全长期的投融资机制,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要通过制度创新扩大资本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在公司税收等方面健全相关的激励机制。减少对“影子银行”融资的依赖。在市政债的投资主体方面,应鼓励当地人投资本地的市政债,以便更好地监督资金的使用,防范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
    此外,潘功胜认为,建立市场化、规范化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还需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财政纪律约束,健全金融市场的约束,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化的竞价机制,健全评级体系等。同时,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的行为真正回归到宏观调控和维护公平竞争、推动可持续发展当中去。(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