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研究为本

时间: 2017-07-10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经历了过去一年的低波动行情,权益类基金逐渐有了生气,愈来愈多的基金团队重拾股票研究的大旗,“研究为本”的呼声在业内开始高涨起来。
  但是,关于如何落实“研究为本”,行业间的思路却是大相径庭。
  比如,有的机构认为,落实“研究为本”关键是组织强大的研究力量,聘请知名的研究员。有的机构却认为,搭建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更为重要。
  有的机构认为,“研究为本”的关键是给研究员更大的投资参与权。有的机构却认为,让研究员“安心做研究”更为重要。
  有的机构认为,向研究员明确上升路径——几年能做上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更重要。有的机构却认为,鼓励研究员长期做研究,甚至“终生做研究”更重要。
  这些似是而非、互相对立的观点,肯定有很多是错误的,至少在同一市场环境内,不可能全对。
  首先,那种放手让研究员参与投资决策的做法,就很值得怀疑。
  从安抚研究员情绪角度考虑,这个做法有其现实意义,也比较能受到研究团队的欢迎。通常,在一个基金公司的投资业务链条上,研究团队经常处于“乙方”(也就是卖方)的位置,他们的成果需要投资团队来检验。而让研究团队在投资中发表意见,无异于一种“产业链位置”的提升。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研究岗位之所以为研究,而不是投资,其核心在于两者的关注点有所不同。研究岗位更关注“是什么”和“为什么”,而投资团队更关注未来会“怎么样”。前者“科学”的成分更多,而后者“艺术”的成分更多。
  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研究团队突然“跨界”做投资,后果可能会相当糟糕。过去十年内,业内曾经有不少公司尝试了“研究团队”参与基金管理。最终的结果是,短期业绩参差不齐,而长期很少有公司能够坚持。这就很说明问题。
  其次,那种让研究员完全成为投资团队“附庸”的做法也不可取。而事实上,这在业界是一种常态。
  处于这种状态下的研究团队,经常有两种特点:一种是团队时常漫无目的的忙碌,而产出又不能获得投资团队的高度认可。另一种则是投资团队和研究团队互相指责。上述两种状况显然都无法让研究团队充分发力。
  所以,一个机构要做到“研究为本”,首先应该做到“投资为本”。所有的研究结果必须最终体现在投资业绩上,要满足投资团队的合理需要。其次,研究团队也要有成熟的流程和方法,聚焦能做的、可做的,避免越俎代庖或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