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IPO前不应过高比例现金分红

时间: 2017-06-17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股市笙歌】 公司从成长股向价值股转变的重要信号,是投资者对于高比例分红的担忧。 凡事皆有度。市场一直诟病分红比例过低的“铁公鸡”公司。然而,如果分红比例过高,也值得投资者推敲原因。尤其是一些公司在IPO前超高比例分红,有的公司超过90%甚至更高比例的未分配利润与公众股东无缘。 除了亏损等少数情况,上市公司应当给予投资者适度比例分红。在成熟的资本市场,通过预期每年现金分红折现来估算公司价值是常见的投资方式。有人批评股市像赌场,正是因为太多人想赚取低买高卖的差价,而不是一种投资企业获得每年分红的心态。可惜的是,目前我国根据持股时间长短征收不同比例的股票所得红利税,但没有类似国外对低买高卖差价收益征收的资本利得税。 现金是公司的宝贵资产,一方面连年分红太少的“铁公鸡”被千夫所指,另一方面分红比例过高也需要投资者深入思考原因。一般而言,公司应当留有充分的现金以备常规的业务经营需要。而且,公司也需要将资金投向有盈利前景的项目,或者用于研发等投入,这些投入可能一两年或者更长时间内都不能产生现金回报。所以,一旦公司分红比例过高,背后都有这样那样的原因。 公司从成长股向价值股转变的重要信号,是投资者对于高比例分红的担心。2003年,微软首次高比例分红数百亿美元现金,此后不断派息和回购股票,而从1986年上市以来微软业绩一直保持年均30%的高速增长。当然,如果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进入成熟期,难以通过大量现金投入产生较高的收益回报股东,那么采取现金分红回馈股东是更加负责任的做法。 从持股比例考虑,比例高的大股东更倾向于高比例分红,毕竟现金主要流向自己口袋,这种分红冲动在排队IPO公司中最为常见,特别是上市前的股份尚未被公众股东摊薄。诚然,监管部门并未规定公司IPO之前的分红细则,但老股东留下过高比例的公司利润非常不合理。如果上市成功,老股东分红所得至少要被摊薄30%左右,所以经常在预披露文件中看到公司未分配利润在最近一年大幅减少。 对于早早投资IPO公司的股东来说,可能他们有很多失败的投资才孕育了一家有望上市,未来可能大幅获利退出的公司,所以在上市前的分红要求有相当的合理性。在笔者看来,50%甚至再高一些比例的未分配利润分给老股东,都合情合理。但是,越来越多的公司将该比例不断推高到90%以上,甚至少数公司老股东将95%以上未分配利润都吃掉,就太不合理了。 翻看许多IPO公司的募投项目,可以发现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是常见项目。有的公司95%未分配利润在上市前一年突击分掉,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短期和长期贷款,然后再计划募集几亿元甚至10多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岂非变相拿公众股东真金白银给自己分红? 资本市场的事情,没有非黑即白这么简单。也有公司大股东在股价下跌时宣布增持,但一查记录可以发现,增持规模远远不敌此前减持金额或者分红所得金额。在我们看来,分红是一个高尚的词;在聪明的大股东眼中,分红可以有万般变化,只是一个工具而已。有的公司在IPO之前一年,多次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大比例分红。对于投资者来说,这其实是一个观察公司的好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