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三年自购75亿元 公募行业热衷另类“财技”

时间: 2017-10-27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或许是尝到了甜头,基金公司自购旗下基金的行为愈发火热。 统计显示,截至昨日,最近三年以来,基金公司自购旗下基金的总金额高达75亿元。业内人士称,从2016年年报来看,110只基金公司一年的管理费收入近500亿元,但如果刨去尾随佣金和其他各项开支,净利润会大大低于这个水平,估计在200多亿的水平。如此估算,基金公司自购的绝对金额占比并不小。 一位基金公司高管则向记者表示,基金公司自购旗下基金,一方面可以向外界展现基金公司对自己投资能力的信心,通过利益捆绑的方式来激励持有人长期持;另一方面,自购基金的业绩普遍表现不错,这也给基金公司带来了不错的收益。 “自购风”劲吹 在2013年,基金公司自购的频次虽然不低,但总量却很小,自购行为更像一个规定动作而非主动意愿:2013年,共有35家基金公司进行了61次自购,自购总金额不过1.37亿元。但从2014年开始,或许是尝到了自购的甜头,基金公司的自购频次虽然增加不多,但自购总金额却迅猛增加。 统计显示,2014年,共有30家基金公司进行了45次自购,自购总金额增加至13亿元,较前一年增加了近9倍;而至2015年,共有55家公司进行169次自购,自购总金额进一步攀升至21.5亿元;2016年,则有44家基金公司进行101次自购,自购总金额增至29.7亿元;2017年至昨日,近10个月时间,已有46家基金公司进行了90次自购,自购总金额达到17.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公司自购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低风险品种,如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也包括风险较高的混合型基金,以及高风险的股票型基金。根据统计,最近三年时间基金自购总金额75亿元中,混合型基金就有17.5亿元,而股票型基金则有18.7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自购行为的普遍,基金公司自购目的已经从最初的营销为主逐渐变成多种期望共存的复杂目的,通过基金公司自购获得另类的收益也颇为可观。“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所获得的利润除了分配外,其他资金的可投资渠道也比较有限,自购旗下基金其实不失为一个好选择。”某基金分析师向记者表示。 业绩是硬道理 基金公司自购旗下基金的动作,也引起了基金投资者的关注。一些基金持有人会选择基金公司大手笔自购的基金,认为通过利益捆绑可以实现更好的收益率。而从统计数据来看,获得自购的基金业绩,确实业绩水平较佳。 根据统计,截至昨日,最近三年获得基金公司自购的450只基金中,有367只基金成立以来为正收益,其中成立以来收益翻倍的基金数量多达62只。而根据统计,基金公司自购行为获得正收益的概率较高,这也印证了部分基金持有人的感觉。 不过,一位基金分析师也强调,基金公司更了解旗下基金的情况以及基金经理的能力,但也不排除因为基金经理意外变动导致的基金投资前景变化。因此,持有人除了要关注基金公司自购外,还要注意它们对自购基金是否采取了赎回行为,综合判断该基金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