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天津证监局与沪深交易所签订监管协作备忘录

时间: 2017-07-29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近日,天津证监局分别与沪、深交易所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构建证监局辖区监管与交易所一线监管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协同监管新机制,着力增强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探索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防控市场风险前沿阵地的新路径。
  《备忘录》在固化和提升天津局与沪、深交易所多年来积极探索监管协作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对新形势下如何提升监管效能做出系统性制度安排。
  一是突出回归资本市场本源,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备忘录》明确规定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监管协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天津局和交易所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天津企业IPO、并购重组、发行债券、发行固定收益产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过程中,积极提供业务培训、信息咨询、推介宣传、个性化帮扶等优质服务,积极指导辖区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开展有针对性的会员服务,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做大做强。
  二是全面拓展监管协作范围,聚焦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备忘录》以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为重点,将市场培育、公司监管、机构监管、审计评估机构监管、固定收益产品监管、投资者保护、稽查执法、研究支持、培训保障等多个业务条线全部纳入协作范围,实现监管协作无死角。天津局和交易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类市场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做出专门安排,确保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全面创新协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备忘录》针对各类监管业务特征,设计安排了信息通报、联合检查、协助督导、执法配合、协同应对、研究支持、成果共享等多种协作机制,并建立了协作备忘录运行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完善机制,全面强化证监局和交易所一线监管功能,大力推进监管互相补充延伸,切实保障监管成效。
  2017年上半年,天津证监局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累计开展现场检查47次,调查违法违规案件18起;作出行政处罚1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项,发出监管关注函17份;组织开展投保专项宣传活动4项,评审并命名渤海证券投教基地为“天津市证券期货投教基地”,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寓服务于监管,全力推进辖区资本市场发展。
  下一步,天津局将按照证监会工作部署,以实施《备忘录》为抓手,着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促进天津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