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莫开伟:债市潜能被激活 债券通带来多少利好

时间: 2017-07-05  文章来源: 腾讯财经
  7月2日,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批准香港与内地“债券通”上线。7月3日“北向通”正式上线试运行。
  这是继“沪港通”、“深港通”之后,我国金融改革与开放历程中的又一重大金融事件,对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及增强我国金融业应对风险的能力都将起到重要作用。也正如市场人士指出,“债券通”启动后,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模式将由间接变成了直接,这是我国资本账户开放的重要举措,也符合人民币国际化大方针,不仅将有助于完善债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同时,也为国际投资者配置内地债券资产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快车道”,未来有望吸引更多国际资金进入我国债市。
  因而,展望未来,债券通最大意义在于将有效激活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我国债券市场融资功能。
  其一,有利促进我国债市开放,内地债券市场仍存在着多头监管、信用刚兑、投资者保护欠缺等问题,债券市场开放程度仍然较低。截至2017年4月末,在中债登44.99万亿元托管量中,境外机构占比仅1.7%左右,与其他开放程度较高的国际市场相比,仍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开放。显然,“债券通”启动将加快推动我国债市与国际制度接轨,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进程。同时,债券通进一步拓宽了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类型和交易工具范围、取消了投资额度限制、简化了投资管理程序后,境外投资者纷纷进入内地债券市场;尽管目前对我国债市影响有限,但从中长期看,随着人民币加入SDR以及未来人民币债券纳入国际债券指数,人民币债券在国际市场上的需求将会显著增加,未来或可带来数千亿美元的新增资金。
  其二,有利引入增量资金,为我国债券市场注入活力。目前可允许三条途径供境外投资者进入境内债券市场,分别为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计划、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进入境内债券市场计划以及三类合资格机构直接进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计划;且这三种途径取消了前期CIBM等耗时较长的结算代理协议,流程大大缩减,可为中国债券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动力和极大地提升我国债券市场的资金活力。目前我国利率债存量规模达24.5万亿元,如果达到新兴市场9%的海外投资者占比,则海外配置利率债2.2万亿元,境外投资者利率债持仓仅有7000亿。
  其三,债券通有利境外投资者直接依靠内地与香港的基础设施互联和多级托管来“一点接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将无需到内地相关机构办理开户事宜,国际投资者也能够在不改变业务习惯;同时在有效遵从内地市场法规制度前提下,境外投资者可更加便捷地参与我国债券市场,提高入市效率、拓展资金流入规模。
  其四,债券通促使市场准入的约束条件下降、投资灵活度提高,有利于吸引中小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有效引入做市商交易,提高境外投资者买卖活跃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流动性;此外,在投资范围上,未来或放开至回购、期货等,有助于内地债券市场进一步国际化。
  此外,人民币加入SDR篮子之后,境外投资者人民币配置需求将逐渐提升;“债券通”无疑为其增加了境外投资者投资人民币产品的渠道,随着未来人民币汇率贬值预期下降,将成为助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方式之一。尤其会鼓励更多国际投资者参与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也有助于激发对内地固定收益产品的新投资需求,最终吸引更多海外机构在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
  但要注意的是投资者的适应性及风险辨识能力培养是个长期过程,需监管部门加强培育和引导;同时,我国债券市场开放,应注重引入以资产配置需求为主的央行类机构和中长期投资者,防止爱好风险偏高机构出现而加剧我国债券市场的不稳定性;并尽快实现评级体系与国际评级体系一致性可比性,让境外机构对内地企业债券有足够了解,增强投资中国债券信心。此外,在“北向通”成功的基础上,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让境内投资者经由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能及时投资香港债券市场,加大投资者分享国际债券市场红利的机会;并搞好风险制度设计,使“北向通”与“南向通”交易额度限制实现对等,避免加大我国资金流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