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定增趋严 可转债有望成融资新宠

时间: 2017-05-16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再融资”新规实施三个月以来,已有近百家上市企业发布公告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定增趋严之后的再融资方向,在配股、优先股、可转债等门类中,部分上市企业将目光转向了近期有所提速的可转债融资。 多家企业终止定增 数据显示,2月17日至4月下旬,沪深两市约有78家上市公司终止定增方案,较去年同期终止定增的51家上市公司同比增长超五成。随着再融资新规的持续发酵,对上市公司定增等融资影响越来越大,而上市公司为了适应相关变化,积极寻找其他途径再融资,其中可转债成为众多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的重要途径。 截至5月5日,A股上市公司在近一年来发布的增发预案事项中,已经公告停止实施的共有136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36项告吹的定增事项中,有69项发生在2月17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新规发布之后,占近一年来总数的一半以上,定增再融资方案短期内出现停止的数量急速上升。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门槛显著提高的当下,对资金需求强烈的上市公司开始转向债券市场。再融资新规后有多家上市公司停止定增后立即着手准备可转债融资,部分上市公司停止定增与发布可转债融资预案在同一天。 5月以来上市公司终止定增改发行可转债势头不减。海翔药业5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监管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决定终止13.75亿元定增事项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公司同时公告,拟发行可转债募资12.47亿元投资于原定增计划募投项目“染料产业升级及配套项目”。 5月3日水晶光电发布公告,宣布终止16.42亿元定增计划,转而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不超过12亿元,以按计划继续推进定增计划中的募投项目“蓝玻璃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组立件技改”,并补充流动资金。同一天,凯发电气公告称,决定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时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3.50亿元,资金拟用于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城市轨交直流牵引供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产业化项目、轨交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可转债渠道成融资新宠 近年来快速膨胀的定增市场正逐渐回归理性和正常状态,而诸如可转债、配股,优先股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则将发挥其应有效用。尤其是在定增发审相对有所放缓,可转债审核相对有所提速的背景下,预计A股的再融资格局还将继续分化调整。 分析人士称,可转债作为再融资工具受到上市公司青睐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与普通公司债券相比,融资成本较低。同时不但节省发行人的财务成本,且具有转股的属性与潜力,一旦转股成功,则相当于股票融资。另一方面,可转债条款相对比较灵活,募集说明书一般都会包含初始溢价率、修正条款、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这些条款的设定可以根据发行人的具体发行情况进行定制,灵活性上具有优势。 市场人士认为,可转债由于既具有债权性又具有股权性,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可转债是将股债结合的投资品种。在股市牛市阶段,能够享受到股市上涨的红利,在股市熊市阶段,能够受到债权性的强力支撑,能够有效地控制亏损幅度,从而满足风险偏好适中的投资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