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云峰债剧情反转牵出新谜团

时间: 2016-08-22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云峰债危机再有新进展,云峰集团的财务谜团终于有了答案。上周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公告,承认在云峰债调查期间没能充分履行义务,与两个月前其强势否认自身失责的态度大相径庭,这也表明,在两份相差14倍的云峰财务报告中,绿地集团提供的数据被质疑有水分。
  瑞华终改口
  作为绿地集团审计机构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周六承认在云峰债违约事件中未能充分履行义务,接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公开谴责批评,并已于6月30日前向交易商协会报送了涉及此事的全部工作底稿,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瑞华的这一态度与两个月前截然相反。此前6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决定。因瑞华在云峰债违约事件中不尽职、不配合调查,协会责令其及时改正,并对其处以禁业一年的处分。
  该协会所说的“不尽职、不配合调查”,是指协会在今年2月发现绿地集团提供的子公司云峰财务信息和云峰自身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巨大差异,于是向瑞华发送自律调查通知书,要求其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工作底稿,但后者并未执行。
  瑞华很快对这一处罚做出回击。当日晚间,瑞华在其官网上发布强硬声明称,“协会的做法及相关决定是极为草率和不负责任的,也是我所根本不能接受的”。同时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权利,挽回由此带来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据知情人士透露,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当时是以“未经绿地方面同意”为由拒绝提交底稿,且瑞华只是在对绿地做审计时对云峰做了延伸审计。在上周六的公告中,瑞华再次强调“我所系云峰集团原托管方(即绿地)的审计师,非云峰集团的审计师”。
  剧情现反转
  自今年1月起,云峰债屡屡发生违约,至今已有6次,涉及金额超60亿元。对于云峰的财务状况,此前云峰与绿地内部出现两个版本,让云峰集团的真实财务状况一度成谜。据绿地此前发布的2015年财报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云峰集团的净资产仅有3.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9%。而云峰集团提供的报告却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云峰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247.4亿元、总负债197.7亿元。也就是说,那时云峰集团的净资产达49.7亿元,与绿地披露的数据相差逾14倍,资产负债率则为79.9%。
  哪一方的报告是真实的?因为瑞华此前咬定自己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失职,所以外界很难分辨。但上周六瑞华的公告似乎推出了真相。瑞华承认未能充分履行义务,是否代表绿地此前提供的数据有失实成分?对此,绿地方面并未向北京商报记者做出回应。
  由于企业在财务报表中作假的案例并不鲜见,瑞华态度的转变难免令人生疑。一家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事务所对一家企业做财务审计报告都是独立进行的,即使企业提出希望在某些项上做出调整,但调整项是否重要,以及调整幅度多少为宜,事务所会权衡,不会任由企业说了算。
  据了解,多数情况下都是子公司先出财务报告,母公司后出。而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去年8月25日,绿地率先发布了2015年半年报,随后的8月28日,云峰才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半年报。
  两败俱伤
  瑞华这份姗姗来迟的声明似乎揭开了云峰债的阴暗一角。一位债券分析师表示,此前市场普遍认为,云峰的数据如果说谎,那么依照绿地披露的数据,云峰99%的负债率是肯定发不出来债券的。但现在看来,绿地的数据恐有差池,所以云峰当时的状况还是有发债资格的。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下发的通知,负债率在65%-80%之间的发债企业需被“重点关注”,负债率在80%-90%之间的原则上必须提供担保措施,负债率超过90%的企业不予核准发债。去年5月,国家发改委将企业发债标准进一步有条件放宽。
  然而,如愿发了债券的云峰却没能躲开违约的命运。据统计,截至目前,云峰集团已有6只债券违约,投资人与云峰集团相关多方的矛盾一步步激化,其中就包括绿地。
  去年底,绿地突然对云峰解除股权托管,被视为存在逃废债嫌疑以及云峰风险暴露的推手。中诚信国际研究报告认为,云峰集团违约事件的发生有煤炭行业景气度下行以及债务规模增长过快等方面的原因,但由股权管理变动引发的外部融资环境恶化是导致违约发生的直接原因。
  绿地因此陷入投资者等各方质疑的漩涡。受累于此,绿地先后被多家机构下调评级,不久前,绿地金融旗下惟一的融资担保牌照也遭吊销,绿地方面虽然回应称并非吊销而是主动注销,依然引来市场的种种猜测。
  在本次瑞华发布声明后,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此前绿地也曾有意发行债券,但披露数据失真会给绿地的声誉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可能不利于绿地在资本市场的发展。
  近一年云峰债违约事件始末
  2015年10月
  绿地解除对云峰34%股权委托管理
  2016年1月
  “15云峰PPN003”、“15云峰PPN005”本息违约
  2016年2月
  绿地称不对云峰发行的债券偿付承担责任
  2016年4月
  云峰债投资人联名阻拦绿地发行私募债
  2016年6月
  联合资信、惠誉等机构下调绿地评级
  2016年8月
  绿地金融担保牌照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