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哪些债最安全”愁煞券商 加大尽调成出路

时间: 2016-07-22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今年以来,债券违约风险就像达摩利斯克之剑悬在承销商头上,尤其是那些处理过违约项目的券商。 一家上市券商债券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出现的一单债券违约,整整耗费了一个项目团队半年的时间:什么事情也没干,专门就在处理兑付事宜。此外,偿债是发行人的义务,但一出现违约,作为中介的承销商,往往也会受到牵连。 “债券承销应当以投资的眼光来做尽调。”一家拟上市券商分管投行的高管表示,质地不好、发债出发点不对、自己都不想买的债券项目应当慎重。 承销商地位尴尬 此前,连央企债券也爆出违约风险,连3A评级的债券也不完全可信了,虽然认为刚性兑付必须打破,但券商谁也不愿意落在自家承销的债券上。 哪些债券最安全?这个问题持续困扰着投资者,也困扰着承销商。 有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也是如履薄冰,既想要加大直接融资比例,鼓励债券发展,又担心过快过大的债券规模潜藏着违约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层要求承销商充分信息披露,如有尽调失职之处,发生违约需承担连带责任。承销商作为中介,地位着实尴尬,偿债是发行人的义务,一旦出现违约往往受到牵连。 对此,多家券商认为,只能从承销环节就对项目严加筛选,并且不能再盲目追求规模。 政府平台债争议大 随着券商严加筛选债券项目,以及市场的选择,债券品种间的差异正在扩大,要么体现在利率上,要么体现在前端的承销商招标上。 华东一家中型券商表示,某省级政府平台债招标会上,出现了券商之间哄抢项目的情况,而一些民营企业的债券项目却无人问津。这与目前加大直接投资比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初衷背道而驰。 “此前没有发生过违约的只有政府平台债。”一位华南券商债券融资部总经理透露,作为国资券商的他们,近年来只承销平台类的企业债或公司债中的类平台债,东三省的债券几乎不接。 但其实,券商之间关于政府平台债的争议颇大。另一家券商就明确表示,政府平台债也称城投债,一些财务报表经不起推敲,基本是借新债还旧债,其实政府平台债也有还不起钱的风险,只是相信政府的还款实力和意愿,违约风险潜伏期长。 一家上市券商债券业务负责人表示,政府平台债违约风险潜伏期太长,虽然暂时没有违约,也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但不等于政府平台债就是安全的。 以投资的眼光做尽调 尽管券商对当前的债券违约处置很是无奈,但仍然在寻求更好的方式做尽调,充分披露,跟进发行人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债券承销应当以投资的眼光来做尽调。”一家拟上市券商分管投行的高管表示,债券违约由中介机构兜底是破坏市场规则的。 这名高管还表示,尽职调查并没有标准,作为承销商,应该设身处地以投资的眼光来做尽调。 “那些质地不好、发债出发点不对、自己都不想买的债券项目,就不应该推荐给投资者。”这名高管称。 另一家中小型券商投行部总经理表示,投资人本身对债券的分辨和判断能力也有待提高。在刚性兑付打破之后,最应当切换思路的就是投资人,尤其是投资机构。 据了解,目前一些券商已经在内部实行债券工作底稿互查,不同项目之间互挑毛病,加大尽职调查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