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东北特钢再违约 信用风险仍需警惕

时间: 2016-07-20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随着债券违约的“多米诺牌效应”持续发酵,东北特殊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北特钢”)似乎已无法掌控局面。7月18日,“15东特钢PPN002”利息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实质性违约,这也是公司年内第7起债券违约事件。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近段时间以来评级下调、债券违约等信用风险事件对市场的冲击暂缓,但在金融和实体双重去杠杆背景下,信用风险的释放仍将持续,后续违约常态化基本成为市场一致预期,建议投资者仍坚持“防踩雷”的投资策略。 东北特钢再爆8.7亿债券违约 2016年,对东北特钢而言也许是历史上最难熬的一个年头,随着债券违约的“多米诺牌效应”持续发酵,年内公司已现第7起债券违约事件。 7月18日晚,东北特殊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北特钢”)公告称,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5东特钢PPN002)应于7月18日(本期债券兑付日原为2016年7月17日,因本日为法定节假日,故兑付日顺延至2016年7月18日)兑付本息,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筹措足额偿债资金,本期债券利息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在此之前,东北特钢已经连续爆出6次债券违约。 据公开公告统计,自3月28日起,东北特钢先后已有“15东特钢CP001”、“15东特钢SCP001”、“13东特钢MTN2”、“15东特钢CP002”、“14东特钢PPN001”、“13东特钢PPN001”、“15东特钢PPN002”共7只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这7只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8亿元、10亿元、8亿元、7亿元、3亿元、3亿元、8.7亿元,所涉发行规模共计47.7亿元。 在连续违约的背景下,目前业内对东北特钢存续债券前景亦不乐观。数据显示,目前东北特钢存续债券共5只,具体包括“15东特钢CP003”、“13东特钢MTN1”、“13东特钢MTN2”、“13东特钢PPN002”、“15东特钢PPN002”,发行规模分别为7亿元、14亿元、8亿元、3亿元、8.7亿元。 信用风险仍需警惕 市场人士指出,尽管近期信用债市场风险偏好有所回升,但是监管去杠杆的进程依然在循序渐进的推动中,并带来信用违约再度出现的可能。对投资者而言,信用风险仍需警惕,“防踩雷”仍是重要的投资策略。 “无论是6月15日川煤集团的实质违约,还是此次东北特钢事件的发酵,均印证之前判断。不仅仅是信用违约的扩散,上周超预期的资管新规‘八条’底线等内容均暗示,金融去杠杆仍在边际蔓延与加码。”国泰君安证券表示。 中信证券则指出,违约成因中,现金流是关键问题,在我国未建立市场化处置机制以打破刚兑背景下,破局之道在于外部支持,债务处置方案需在政府协调下出台,资金短期内能否续命要看股东是否有注资、担保等增信意愿。建议投资者在做好信用风险预期管理的同时随行业分化深入多加关注产业债价值洼地,把握好阶段性交易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