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五大行拟各出资100亿 成立首批银行债转股公司

时间: 2016-11-23  文章来源: 财新网
  新一轮“债转股”已经启动,首批债转股实施机构呼之欲出,其中,5家国有大行的“AMC”(资产管理公司)将很快落地。
  据财新记者从大行相关人士处了解道,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均表示愿意申请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以参与到“去杠杆”的进程中。各家银行方案基本一致,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亿左右,成立专门经营债转股的投资子公司,按有关规定,交叉实施债转股。
  财新记者亦了解到,10月13日,银监会召集债转股试点银行开会,就银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一事进行讨论,监管层态度是积极、审慎,要求银行既要把事情做好,又要规范化运作,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成立子公司的原因,一是“专事专办”,二是为隔离道德风险。“我们希望用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才,把从资金募集、对持股企业的日常管理、日后退出等整个事情做好,不然人和业务混搭在银行体系里面,不利于隔离风险。”一位大行人士解释道。
  11月22日晚间,农业银行的公告首次宣告了这一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农行拟在北京设立农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农银资产),注册资本为100 亿元,为该行全资子公司,按一级子公司管理。农银资产专门处理债转股业务,主要经营和办理与债转股相关的债权收购、债权转股权,持有、管理 及处置转股企业股权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
  公告称,农行用自有资金出资100亿,成立该子公司。这是该行适应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逐步改变过度依赖存贷业务经营模式,稳健开展综合化经营,努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该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此轮债转股仍不能突破法律,直接持有企业股权。
  银行进行债转股折中的计划是,按照国务院10月10日正式下发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意见》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投资子公司债转股,或者不同银行的投资子公司之间可交叉实施债转股。
  此前财新记者了解到,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将全国铺开,在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后,银行可成立具备投资能力的子公司。(见《财新周刊》“市场化债转股胎动”)
  此轮债转股作为工具之一重出江湖,是在中国企业债务不断攀升、引发全球关注的背景下,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并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决策层推出的综合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