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银行Ⅱ行业专题研究:债转股案例分析与潜在对象梳理

时间: 2016-11-02  文章来源: null
核心观点: 明确实施债转股所需资金来源,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强调三大原则:市场化方式、银行不得直接债转股、政府不兜底。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包括各类受托管理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 实施机构募集社会资本承接债务获取股权,最终通过二级市场退出将是今后债转股的重要模式当前,国内已有不少债转股的成功案例,包括:长航凤凰与华荣能源直接以股抵债,中钢集团普通债权转“可转债”,中国一重定增融资偿还贷款以及建设银行采用基金模式为武钢集团和云锡集团进行债转股。预计未来进行债转股的企业将主要包括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中的大型国有企业,而由第三方实施机构发起基金募集社会资本,承接银行债务并获得债务企业子公司股权,最终通过二级市场等实现资本退出将是今后债转股的重要模式。 明确债转股的适用企业,确立“三个鼓励”的正面清单和“四个禁止”的负面清单1、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1)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2)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3)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2、禁止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的负面清单:(1)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2)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3)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4)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债转股潜在标的:产能过剩行业中的高负债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负债成长型企业结合《指导意见》,我们梳理了债转股的潜在标的:产能过剩行业中的高负债龙头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负债成长型企业;其中,产能过剩行业的高负债龙头企业的筛选标准为:(1)钢铁、煤炭、机械、水泥或有色金属行业,(2)高负债,(3)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负债成长型企业的筛选标准为:(1)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或新能源汽车产业,(2)高负债,(3)行业前列的国有企业。 投资建议与风险提示 债转股落地有助于加速银行风险出清,将隐性债务风险显性化,有助于改善市场对于银行不良数据质量的担忧,同时也会加剧银行不良暴露,带动不良持续反弹,政策整体短期影响中性,长期利好。我们维持对银行板块的买入评级,推荐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此外明确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利好作为专业不良资产管理机构的四大及地方AMC,建议关注标的:海德股份、陕国投。 风险提示:1、经济增长超预期下滑,资产质量大幅恶化;2、改革力度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