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浅析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规

时间: 2016-08-01  文章来源: 中国基金报
  从银行理财最新征求意见稿调整内容来看,监管层的核心目的是降低监管各类产品或操作流程的难度,防范未知风险。极大提高产品的透明度,也极大降低监管难度,从而提升监管层对于整体风险的把控能力。
  近两年,由于传统的存贷业务的利润急剧下滑,过去简单粗暴的盈利方式已不再适用于当前环境,银行转型已成为共识。而大力推进理财业务的发展成为各家银行进行转型的突破口。大型银行由于理财业务起步较早,整体运作流程较为成熟且相关的理解也较深,不管在规模拓展、产品的创新方面都能稳步地发展。同时,许多刚开展理财业务的规模较小的城商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整体发展速度也是突飞猛进。在整体收益率持续下滑的过程中,客户粘性相对较差的小型银行为了维持规模增速,可能需要保持相对较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而投向风险相对较高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无疑是较快拉升收益的方式。不过,相对于大型银行有着成熟的团队和丰富的MOM、FOF等委外经验,小型银行还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因此,监管层本着严控风险的想法,对理财业务资质进行分类,做出限制也属情理之中。另外,目前部分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占比超过50%,而新规中以银行资本金进行划分的要求,监管层可能是希望银行在表外业务的发展上不要过于畸形。
  就影响来看,分类的具体标准是极为关键的一点。目前来看,体量很小的银行其理财业务的投向还是以债券及货币市场为主,该项限制至少对此类银行目前的发展影响程度不会太大。而许多理财余额在200亿以上的银行,尤其是以城商行为主的银行,非标资产是极为重要的投向之一,如果这些银行被划分进基础类银行可能对其业务发展有较大的影响。而对于以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为代表的大、中型银行而言,则可能在下半年加快对权益类市场的挖掘,迅速提升市场占有率。
  去年股灾爆发,给跨行业的监管盲区敲响了警钟。在严防风险之际,统一监管口径,使相关业务更加透明、更加便于监管是监管层乐于看到的。目前信托业是由银监会进行监管,而各类资管计划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另外,多层嵌套的模式虽然较为常见,但可能导致较高的杠杆率且监管难度较大,由于一对一的非标产品难以通过资金池等各种方式来调节收益,有助于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向回归资管本质发展。
  就整体影响来看,由于目前市场上采用多层嵌套的产品数量较大,银监会肯定不会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来增大市场流动性风险。因此处理方式估计仍然是存量不纳入监管范围,而是严控增量的做法。在不清楚监管具体要求的情况下,银行可能会大幅减少该类产品的发行。
  此外,目前市场上存续的分级类结构化产品数量比例并不高,根据普益标准数据库进行粗略统计,不到0.5%。从存续规模看,国有行及股份行所占比例较高,高于城商行。虽然大多数银行所发行的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较为保守,但也有极个别的银行发行的极少量的分级产品,其次级端杠杆倍数高达10倍。尽管该类产品也以净值型产品的形式发行,但其优先端的投资期限较次级端短,也就是说,在次级端不变的情况下,优先端的产品存在滚动发行的情况,也有存在资金池运作的可能。所以,高杠杆和可能的资金池运作是监管层叫停的主要原因。从分级产品的投向看,近来的产品主要是投向债市,近期债市去杠杆,债市价格出现波动,投向债市的分级产品风险加剧,这也可能是监管层叫停分级产品发行的原因。同时,从禁止发行分级产品,但并不禁止银行理财资金作为理财优先级资金投向其它分级产品可以看出,监管层并没有否定分级资管产品的作用,只是因为该类产品设计复杂且透明度不够,因此有较大的风险,也不利于监管。
  (作者系普益标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