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大额存单重启与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逻辑

时间: 2016-07-26  文章来源: 财新网
  摘要:重启大额存单发行是继放开同业存单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内容。本文回顾总结了国内外大额存单市场发展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我国当前推出大额存单所具备的条件,提出以大额存单重启为契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建议:继续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优化市场定价基准;积极培育金融机构存款定价能力;协调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
  ————————————
  在经历了数次启动与停止发行后,2015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允许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面向个人和企业的普通大额存单,并以市场化的方式确定利率。在利率市场化渐进改革进程下,大额存单的重启标志着我国离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只剩下“一步之遥”。
  从国际经验看,大额存单是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手段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最早由美国花旗银行于1961年创造(吴兵和龙军,2013)。大额存单本质上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尽管美国早期的大额存单利率仍然受到《Q条例》管制,但通过在二级市场的流通,投资者在享有活期存款流动性的同时,获得了大额存单的票面利率,这实际绕开了《Q条例》对活期存款的利率管制。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创新的推动下,美联储在1970年6月取消了对10万美元以上、90天以内的大额存单的利率限制,在1973年进一步解除了所有大额存单的利率上限,形成了小额存款利率受限而大额存款利率可以自由上浮的局面。随着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美国商业银行存款定价能力大幅提高,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面放开利率管制奠定了基础。此后20年间,国际金融市场上涌现出大量规避利率管制的创新金融工具,如欧洲美元、浮动利率票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
  美国通过大额存单突破利率管制是一种“自下而上”改革的模式。此后,一些国家以大额存单作为突破口,“自上而下”地主动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例如,日本于1979年由政府主导推出大额存单,成为日本利率市场化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环节。日本在引入大额存单之初就放开了存单利率管制,然后从大额到小额逐步降低发行单位,并逐步放松了发行额度和期限限制。在大额存单业务推出6年后,日本开始逐步放松大额定期存款利率, 1994年最终完全实现存款利率市场化。但是,由于日本大额存单业务是“自上而下”推出的,推出之前日本整个金融市场发育程度较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刚起步,再加上同期日本还推出了其他利率自由化的金融产品,如市场利率联动型存款(MMC)等,因此日本大额存单市场发展的规模以及占存款的比例都远不如美国。直到1994年日本利率市场化完成时,日本大额存单占存款比例仅为3.8%,而美国在大额存单推出的初期占存款比例就达到了10%以上,长期占存款的比例平均为20%左右(李运,2014)。
  总的看来,利率市场化改革与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客观上需要“自上而下”主动推动与“自下而上”市场选择相结合。
  我国启动大额存单是“自下而上”市场选择与“自上而下”改革共同推进的结果
  1986年,工行、中行、交行曾尝试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1989年,央行推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规定大额存单最高利率上浮幅度为同类存款利率的10%。但由于利率尚未市场化,贷款利率受到管制,大额存单诱发了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大战”,出现了存贷款利率倒挂现象,影响了银行正常的经营。同时,受当时交易系统、技术条件限制,大额存单不仅难以转让流通,而且欺诈案件频发,最终于1997年被迫暂停。
  我国大额存单发行的多次反复,反映了经济金融环境对金融改革的制约作用,也反映出我国渐进式改革的必要性。改革开放后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前,经济金融总量较小,增长速度快,但波动也很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计划经济时期的短缺特征进一步显性化。计划经济时期只重物质生产且十分重视重工业发展的观念和政策使经济结构畸形、金融压抑状况严重。在短缺较严重条件下,资金需求非常高,发行大额存单导致了存款利率高企,但并不能抑制住资金需求,况且我国这一阶段还存在非常严重的预算软约束问题。更重要的是,金融体系处于发展的初期,金融市场尚未形成,大额存单利率也谈不上市场化定价。因此,这一时期大额存单发行所形成的局部利率市场化不仅受到体制上的制约,受经济金融条件的制约也很大。
  当前,大额存单业务的重启正是“自下而上”市场选择与“自上而下”改革推进的共同结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深化的推进,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一是金融机构条件逐步成熟。我国一直坚持深化大型商业银行和其他大型金融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经过近年来的大力改革,目前已形成健全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和金融产品定价能力逐步提高,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断健全,市场担心的当大额存单业务推出后可能出现的非理性价格竞争、哄抬利率的局面将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
  二是金融市场条件基本成熟。目前我国仅对存款利率上限进行管理,贷款、货币、债券市场、理财产品以及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已全面市场化。今年以来,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进一步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5倍,金融机构存款定价的精细化、差异化程度不断提升,分层定价、有序竞争的存款定价格局基本形成,我国已从融资利率高度管制转为主要依靠市场决定利率。
  三是利率调控条件已经成熟。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敏感和有效的市场化利率体系和传导机制。央行引导和调节市场利率的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形势变化,搭配使用公开市场操作、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总量合理充裕,形成了央行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引导市场利率并行的利率调控体系。同时,我国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培育也有了长足进展,Shibor报价生成机制日趋优化,已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上重要的基准性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日益完善,充分发挥了对债券等中长期金融产品定价的参考作用;贷款基础利率(LPR)报价质量日益提升,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基本形成覆盖各金融市场的利率体系,为央行利率调控政策的有效传导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是金融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具备。现代化的支付清算体系日益健全,信息披露、备案发行、余额管理等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当前的市场技术手段已经足以保证大额存单流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前期同业存单业务的发展也积累了大量的市场建设和监管经验。
  五是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较高。受货币基金快速发展、表外理财持续较快增长等因素影响,近年以来存款分流效应较为明显。2014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17.4万亿元,同比增长9.6%,增速比上年末低3.9个百分点,比贷款增速低3.7个百分点。由于大额存单有较高的收益率,同时又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信用保障,因此能够吸引货币基金、理财、信托资金回流银行,增强银行存款来源的稳定性,有助于改善金融机构资产长期化、负债短期化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状况,促进银行稳健经营。此外,通过规范化、市场化的大额存单逐步替代理财等高利率负债产品,对于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也具有积极意义。
  以大额存单重启为契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大额存单可以直接实现一部分存款利率市场化,既能够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也可以避免存款利率一下子放开对银行乃至实体经济的过猛冲击。总体来看,大额存单的推出是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实现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的重要过渡环节,应依次为契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继续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
  大额存单利率既反映了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也关系着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是利率传导的关键枢纽之一。要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结构转型需要,合理安排货币政策工具,疏通利率传导渠道,使得利率政策能够有效传导到实体经济。随着市场化负债类产品的大量增加和存款利率的全面放开,可以建立一个以均衡利率水平为中心的利率走廊机制,完善利率间接调控框架,为利率全面市场化奠定基础。
  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优化市场定价基准
  目前,大额存单的定价为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但是Shibor利率只有3个月以内的短期品种有拆借、回购实际交易支持,3个月以上的中长端Shibor的交易基础仍较薄弱。未来,一方面要继续完善Shibor的形成机制,另一方面中长期大额存单的定价也可以为中长端Shibor报价提供参考,两者相互促进、协同发展,逐步构建市场化的中长期基准利率,形成一条完整光滑的基准收益率曲线。
  积极培育金融机构存款定价能力
  大额存单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将深度考验商业银行的存款定价能力。要推动商业银行按照现代银行制度的要求,建立以股东利益为核心的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和完善的内控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提高定价能力提供制度保障。逐步建立和优化银行存款利率定价模型和系统,设计相关参数、调整频次,综合把握经济金融形势、市场利率水平和资金投资运作收益等相关情况,提高银行存款定价的能力。
  协调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
  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资本项目可兑换是金融领域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三项改革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必须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地加以推进。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如果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跟上,容易产生持续的套利空间,影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货币政策利率调控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本文来源于中国金融论坛。“中国金融论坛”(China Financial Forum, CFF),是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所)设立和管理的中国特色新型金融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