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围绕房贷政策“掐架”掐出几多尴尬

时间: 2016-07-15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7月9日,由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发布的楼市限贷政策突然生变,公布在该部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的楼市信贷调整政策已被删除。经过了解,该政策生变与9日流传在微信朋友圈的一则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与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政策“掐架”的事件有关。 像房贷这样的公共政策,不仅关乎楼市健康,也关乎购房人利益,还关乎有关方面形象。按理说,有关方面在政策制定、发布等环节必须高度谨慎,然而就楼市而言,朝令夕改的“短命政策”过去已经出现过不少。这次,厦门房贷政策再现“短命”,无疑又指向了政策决策与发布过于草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这意味着有关房贷政策的制定和发布,只能由人民银行来完成。然而,不仅最近厦门、合肥等地房管部门制定和发布房贷政策,此前住建部也曾就商业房贷提出某些要求。笔者曾好奇,房贷到底是谁说了算? 在房贷问题上监管层面有些混乱,似乎房贷政策由多个部门或者地方政府说了算,不免给人留下一种“争权”的印象。实际上,房贷政策应该由人民银行来制定,由银监部门监督商业银行来执行。而地方政府或者地方房管等部门替金融主管部门“做主”,容易出现很多尴尬。就拿厦门房贷政策“掐架”来说,已经“掐”出不少尴尬。比如说,让厦门房管部门很尴尬,刚刚出台的房贷政策很快就删除了,不仅显得之前决策不慎、过于随意,而且有越权嫌疑甚至有些霸道。另外,在人民银行厦门支行交涉后,厦门方面恐怕也很被动、很难堪。再比如,此事也让人民银行厦门支行比较尴尬。 另外,也会让开发商、商业银行比较尴尬。厦门新楼市调控政策发布后,不排除部分开发商已经调整了经营销售策略,也不排除部分商业银行开始准备或者已经执行新房贷政策了,却没有想到政策突然生变。这种政策突变必然会让市场有些尴尬甚至无所适从。 如果厦门房管部门制定发布新政策忽视了人民银行,恐怕也忽视了银监部门,或许也让银监部门有些尴尬。试想一下,如果这一房贷政策不删除、继续执行会是什么结果?笔者揣测,恐怕难以落地,因为商业银行不会听地方房管部门的话,只会让这种政策陷入尴尬。 在金融市场基本放开的情况下,即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参与房贷政策制定,某些商业银行也未必严格执行,此前已有先例,也会让监管者有些尴尬。总之,围绕房贷政策“掐架”是不光彩的事,希望各地有关方面都吸取这次教训,清楚权力边界,各部门之间应该建立沟通合作机制,避免“掐架”和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