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贷款放量增长发出了利润导向异化信号

时间: 2016-05-12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利润导向”本身并无不妥,但须与“风险导向”相协调,必须增强贷款对实体经济企业选择的依存度和粘连性,围绕满足和适应实体经济企业的需求,来丰富和优化行为方式,以畅通和拓宽合作渠道。而商业银行实情常常是:“两个导向”之间不仅协调得不好,“利润导向”异化或固化严重,形成排挤“风险导向”的趋势性力量,裹胁贷款畸形扩张,且扩张中的贷款与实体经济的联接与融合越来越差,令我国金融生态的脆弱性大增。
  据央行刚公布的数据,我国商业银行一季度新增贷款高达4.6万亿,接近上年新增贷款的50%,是近十年年均新增贷款8.5万亿的50%,远超市场预期。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调整周期,商业银行贷款高出历史水平的适度增长,既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需要,还是一种必然。但是,贷款“放量高走”且表现出“脱实向虚”趋势的超常态增长,则是危险的信号。
  这种“增长的危险”与商业银行利润导向异化或固化密切相关。一方面,商业银行利润增长目标,与经济环境主要是实体经济经营状况的偏离程度(脱节)越来越严重。在经济“三期叠加”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其利润增长的预期和目标,仍停留在较高水平上,无论“环比”还是“定比”,均要求不允许负增长。在此情形下,早贷款、多贷款就成了必然选择,成了完成利润目标的最直接、最便捷和最有效办法。这应该是贷款放量增长的现实原因。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收益与风险平衡的选择中,越来越偏好于体现形式上、机械式的“收益覆盖风险”原则。往往重视眼前无视长远、重视静态无视动态、重视局部无视总体,忽略了贷款主体对象的过程优化和结构平衡,无法使贷款增长与贷款对象的发展趋势、承受能力和消化状态相适应。今年一季度,40%以上的新增贷款流向了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各类投融资平台企业,这种对市场利率非敏感性对象超量配置的状态,正是利润导向异化下商业银行行为泛化的必然结果。从单个事件看,这既能给商业银行带来高出常态配置对象(一般实体企业)的收益,又没有短期流动性风险的困扰,当然就有了更多向这类对象集中的贷款冲动。
  利润主导异化或固化下的贷款“任性”与“冲动”,令我国金融生态的脆弱性大增。主要表现是,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并与我国经济转型所内在要求的产业均衡性调整、行业分散性布局的大方向,产生程度不同的背离。中小微企业获取贷款更为艰难;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市场“风险导向”长期策略,正不自觉地让位或者说麻醉于短期“利润增长”目标。贷款对象、期限、利率、币种等错配的状态加重并更为突出,阶段性利润成果很可能成为积累式的未来风险的代价;商业银行贷款总量加速扩张,伴随的却是实体经济配置效率的持续下降。在全部贷款中,进入实体经济企业的贷款比重不断下降,已经进入实体经济企业的贷款,单元式和结构性存量“板结”现象严重。新增贷款从实体经济企业回流虚拟市场惯性巨大,加重了市场泡沫;商业银行利润来源对贷款手段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在资产总量快速增长趋势下,业务结构单一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相当部分中间业务收入,靠贷款利息收入的转移或再分配来支撑和完成。还有,商业银行风险基础机制和管控标准底线受到损毁。比如,为了少提取不良贷款拨备,增加利润,人为压低和调整不良贷款基数,对本该归入不良的贷款仍放在正常贷款中核算,或尽量减少高风险类别的不良贷款占比,形成并不真实的不良贷款数据。再比如,宁愿承担贷款拨备率低于150%的监管红线风险,也要保证利润的增长。凡此种种,正在把商业银行的经营引向本末倒置、弃本求末的危险之路。
  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利润导向”本身并无不妥,但须与“风险导向”相协调。商业银行利润来源本质上只能是实体经济,“利润导向”和“风险导向”的协调,必须增强贷款对实体经济企业选择的依存度和粘连性,围绕满足和适应实体经济企业的需求,来丰富和优化行为方式,以畅通和拓宽合作渠道。商业银行的利润与风险的“根”要深深扎在实体经济的沃土上。而商业银行实情常常是:“两个导向”之间不仅协调得不好,而且“利润导向”异化或固化严重,并形成排挤“风险导向”的趋势性力量,裹胁贷款畸形扩张,且扩张中的贷款与实体经济的联接与融合越来越差。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未来金融发展和改革的方向与重点,它会带来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多样化、金融主体选择多层化、金融功能释放充分化和金融融合对象实体化的深刻变革,这也是校正贷款“增长危险”的重要体制性力量。为此,应充分利用市场转型的原生力量,主动改变和提升商业银行贷款的内在品质。在间接融资为主的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贷款有转嫁成本的巨大潜能,利润导向异化或固化下的贷款,总能找到支撑利润的“载体”和转移风险的“漏斗”。而随着直接融资比重提高,这种“载体”和“漏斗”将越来越少甚至消失,资金利率市场化、法制化进程也将加快。因此,在商业银行贷款品质锻造中,培育和具有更多“薄利(利差缩小)”和“贴身(实体企业)”经营的基因、偏好和能力,将形成用贷款获取利润“既难又险”的生态约束环境,倒逼商业银行形成盈利资产多元化的经营新格局。可以相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进程越快,间接融资中贷款回归市场化、法制化的步伐也会越快。
  在此过程中,提高间接融资市场中实体经济贷款的比重,是一项紧迫性、现实性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脱实向虚”的倾向、惯性和状态,是利润导向异化或固化的产物。商业银行全部资产中直接用于实体经济的份额在不断下降,进入各类通道业务市场、支付结算市场和要素交换市场的份额在不断上升。由于我国贷款市场的若干历史性原因,进入实体经济贷款,具有十分强大的“漏出”功能。因此,要加快完善市场监管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管理和指引,控制非实体经济类融资业务的总杠杆倍数,而不仅仅是进入门槛条件、单项特殊标准和结构数量要求。要保证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真正跟着实体企业经营的物质走,而且与企业市场经营的能力相适应。并严格控制企业贷款与物质在运行“换位”过程中,因为资金“间歇”可能流向虚拟市场或其他市场的“漏出”风险。同时,完善贷款支付管理,强化贷款转移用途的交叉违约约定,全面提高贷款质效。
  (作者系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起草专家之一、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