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独家|银监会严格执行公私分开 不得违规在银行业讲课取酬

时间: 2017-08-01  文章来源: 财新网
  【财新网】在7月28日到29日召开的银监会2017年年中工作座谈会上,银监会表示,将认真执行已出台的公私分开、履职回避和监管问责办法,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以管党治党的“严紧硬”改变监管工作的“宽松软”。
  据财新记者了解,6月23日,银监会印发《关于银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在监管履职中严格实行公私分开的意见》(下称《意见》)。
  财新记者独家获悉,在《意见》中,要求银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中,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不得干预被监管机构授信、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不得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干部选用、采购招标等;也不得违规持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股票,不得有个人贷款(个人消费贷、按揭贷除外);不得违规在被监管机构讲课中取酬,不得向被监管机构推销书籍、报刊和其他商品服务等。
  文件由银监会监察局牵头起草,以从制度上预防监管履职中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和道德风险,“促进每一名监管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见《财新周刊》2017年第30期“斩断监管俘获链条”)
  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银监会表示,严格实行公私分开,《意见》从坚持“公权运用的廉洁性”“公务处理的规范性”“公财使用的合规性”三个方面,列出九类负面清单。
  在坚持公权运用的廉洁性方面,要求不得利用监管权力设租寻租,不得超越监管权力干预插手,不得借助监管权力获取私利。
  据财新记者了解,具体而言,在设租寻租方面,要求在行政许可、非现场监管工作中,不得擅自增减程序、标准或条件,不得变相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在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中,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早在2005年,西南财经大学的金子财等人发表论文《试论提高透明度与防范银行监管腐败》提出,监管者在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
  该论文揭露,行政处罚环节说情主义、打招呼、徇私情的现象严重,部分监管人员接受说情或者违纪收受礼品,违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性质严重的问题不处罚或就轻处罚,性质较轻的问题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就重处罚,“当重不重,当轻不轻”,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银监会就处罚问题多有讨价还价,代表国家意志的行政处罚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弹性,行政处罚的严肃性严重弱化,政策法规的威严受到毁损。
  以往银监会公开的行政处罚较少,某些局部经营较好的地区,因监管相对严厉,反而罚单较多。“监管是一个特别需要讲原则、铁面的职业。”一位体制内权威监管人士对财新记者指出:“比如处罚,只要站得住脚,就该处罚;不要银行明明违规了却不处罚,表面上你跟银行关系特好,背后银行会骂你傻。”
  今年二季度以来,银监系统加大了处罚力度。4月7日的银监会发布会上,银监会法规部主任刘福寿表示,银监会对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金额达4290万元。2017年6月以来,各地银监局的罚金过亿,7人被终身禁入,涉及银行170家。
  不得插手银行业人事安排
  在监管干预方面,《意见》要求,不得滥用监管权力,干预被监管机构授信、资产处置、项目投资以及其他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干部选用、人员录用、建设工程、装修改造、物资采购招标等事项。
  前述金子财等的论文即指出,尽管银监会三令五申,但是仍有个别监管者通过各种关系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安插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员,有的是配偶或子女等直系亲属,有的是朋友之托,为他人安排工作。监管者直接或者间接地干预监管对象的人事安排,不仅损害了监管的廉洁性,而且为监管通谋和亲属关联埋下隐患。
  在谋取私利方面,《意见》要求,不得违规持有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份,持有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股票,或购买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劣后级产品,不得以明显优于正常市场交易的价格、条件或程序,与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商业交易,不得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个人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除外)等。
  同时,《意见》重申,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不得违规到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兼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得利用监管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公权运用的)廉洁性这三条都是要害,说明高层对银监系统的情况很了解。”一位东南沿海银监局人士说。
  不得违规在银行讲课取酬
  《意见》在坚持公务处理的规范性方面,要求不得利用监管工作渠道办私事,不得利用监管工作信息办私事,不得违反监管工作纪律办私事。此前,一些重要监管政策胎死腹中,一些关键政策提前透露,成为少数人的发财机会。
  具体而言,要求不得利用监管渠道委托被监管机构办理私人事务,不得违规在被监管机构讲课中取酬,不得向被监管机构推销书籍、报刊和其他商品服务,不得要求被监管机构购买指定商品服务。
  除此,还要求不得在无关场合与被监管机构透露正在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重点监管事项。
  在坚持公财使用的合规性方面,《意见》要求,不得违规使用监管保障设备设施,不得让被监管机构承担无关费用,不得占用监管资源供个人支配。
  具体而言,包括不得在被监管机构报销个人或监管机构自身应承担的任何费用,不得要求被监管机构提供与监管无关的其他服务,不得要求被监管机构超标准为个人办理金融业务提供贵宾服务。
  将关系简单纯粹化
  “监管法律和监管规则要细、要具体,这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是保护。中国的监管者自由裁量权很大,权力很大,责任也很大,有可能被认为厚此薄彼,谁跟你亲近一些,谁请你吃饭了,监管者容易有这样的困扰。法律具体了,依法办事,对谁都是保护。”一位银行高层对财新记者说道。
  有资深监管人士指出,公私分开是一种执政理念,通过探索这套制度安排,能真正落实监管纪律和队伍建设,也是对监管者的有效保护。
  早在全国“两会”前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履新银监会不足一周的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即指出,银监会系统要从每个人自身做起,严格实行公私分开和回避制度,自觉杜绝徇私舞弊、设租寻租以及利用权力和影响力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
  彼时,郭树清指出,治理市场乱象、金融乱象,包括促进银行业整个健康发展,可以概括成三个“公私分开”:一是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公事和私事分开;二是金融产品方面,公募和私募要分开;三是公开透明的合法经营和私下搞的非法经营要分开。
  “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简单化、纯粹化”,银监会表示,实行公私分开和履职回避,是银监会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可以让监管者解除思想羁绊,摆脱关系困扰,管风险较真碰硬、不缩手缩脚,查违规“敢于亮剑”、不投鼠忌器,更好地严监管、强监管,维护良好的监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