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违法获利40万 基金经理沦为阶下囚

时间: 2017-02-27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 02月27日讯
  当前,由于具备专家管理、分散风险等优势,基金成为许多人投资理财的首选。而基金行业中,一些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即“老鼠仓”)却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破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成为阻碍基金业健康发展的“毒瘤”。近年来,随着证监会大数据分析系统的深入广泛应用,一只只基金行业的“硕鼠”纷纷落网。申万菱信基金公司离职基金经理张鹏便是其中一只。
  趋同交易露出马脚 违法违规东窗事发
  2015年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发现,2009年2月28日至2015年2月27日期间,“刘某秀”证券账户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新动力基金存在买卖时点接近的趋同交易情况,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
  该案交由河南证监局查办后,调查人员发现张鹏其实是刘某秀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并迅速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5月,张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公司,先后担任宏观策略、金融、房地产行业高级分析师,2008年12月2日至2012年3月20日任新动力基金经理。在此期间,张鹏知悉其管理的新动力基金交易股票的投资信息。
  兵分两路 41家次现场查询形成完整证据链
  该案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兵分两路,一个小组调取证券、银行资料,另一小组同时进驻申万菱信基金公司,调查发现刘某秀与张鹏之间的关联关系,为了不打草惊蛇,表面上调查组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工作,实际上迅速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对张鹏的调查,调取了其本人及多名亲属的证券、银行资料。
  办案人员回忆,调查组进驻基金公司时,张鹏已从申万菱信基金公司离职,本案涉及银行账户较多,调查组克服任务多、时间紧等现实困难,多次奔赴上海、山东等地调取银行账户资料,司法查询银行涵盖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以及浦发银行、上海银行等股份制银行,资金查询工作达41家次。
  外围取证工作结束以后,调查组对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归类,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之后,调查组通知张鹏接受询问谈话,由于调查组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在大量、充分、翔实的客观证据面前,张鹏的精神防线瞬间崩溃,承认了其借用刘某秀账户从事“老鼠仓”交易的行为,并当场痛哭流涕,追悔莫及。
  据办案人员介绍,张鹏承认自己是在利益诱惑面前选择铤而走险。为了规避法律规定,他委托爱人的一名老家亲戚刘某秀在证券公司开立了账户。此后,张鹏夫妇多次向刘某秀证券账户存入资金,张鹏开始利用自己掌握的新动力基金股票交易信息从事“老鼠仓”交易。
  金融白领沦落成牢改犯 十年寒窗轰然坍塌
  资料显示,2009年2月底至2012年3月下旬,张鹏涉嫌操控刘某秀证券账户累计成交金额近3000万元,盈利约40余万元。
  2016年1月,由于张鹏在担任新动力基金经理期间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涉案金额巨大,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依法将张鹏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移送公安部门查处。2016年10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鹏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据了解,张鹏出身于书香门第,本科就读于某211院校,后又攻读某财经名校硕士、博士学位,毕业后进入证券行业工作,成为令人羡慕的金融白领,本应由美好的前景。然而,私欲膨胀、铤而走险、东窗事发这一系列叠加之后,其人生航道瞬间偏离,十年寒窗苦的修炼成果轰然坍塌。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提醒,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要常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放弃侥幸,规矩做人,恪守诚信职业操守,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