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冲刺年终 要走正道

时间: 2016-12-05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2016年的日历翻过了十一个月,年终的冲刺近在眼前。 近期和基金业内人士交流,感觉冲刺的呼啸声又渐渐升起。和往年相比,今年的主战场依然是两个,一个是偏股型基金的业绩,一个是偏债型基金的规模。 之所以每年都是这两块成为年终冲刺的主战场,源于以下两个原因: 一方面,偏股基金的业绩排名,事关基金公司品牌和下一个年度的发行势能。所以,大型基金公司和业绩排名靠前的中型基金公司都会高度重视这一点。(那些没有能力参与股票基金竞逐的小型公司则不在其列)。 另一方面,规模依然是股东衡量一个基金公司最主要的指标。恰好偏债型基金的规模,在一个基金公司的总规模中占据多数。同时,这个类别的产品规模又对年末销售政策的影响格外敏感。因此,激发了行业内大量公司参加到每年一度的“拉资金”竞赛中。 概括地说,前者是图“名”,后者是求“利”。 年末稍微加把劲,争取个好成绩,这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有悖信托责任、行为短期化、乃至误导投资者的做法,当然是不合适的。 通常来说,常见的不良年终冲刺政策有以下几个手段: 手段之一,通过虚增某些产品的短期收益率,来刺激市场的销售。比如近期,行业里再次出现,部分货币基金通过推高七日年化收益率配合基金营销的情况。 必须明白,主动的阶段性推高货币基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是赤裸裸的误导销售。那些过分推高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货币基金,实际上是没有能力长期维持超出同行的收益率水平的。这种做法,说白了就是玩了“朝三暮四”的游戏,目标是那些分辨能力不强的普通老百姓。 手段之二,通过年末大比例分红,配置激励强烈的销售政策,来刺激年末的基金销售,导致基金规模在年末异动。 通常,运用这个手段的公司都会比较隐蔽。但换个角度考虑问题,如果仅仅因为公司管理团队需要规模,而引发旗下部分产品规模异动的话,对于其组合的管理是非常不利的,也就影响了长期投资者的利益,这种手段同样不合适。 手段之三,操纵重仓股价格,博取较好的基金排名。此类手法高发于基金行业诞生的前几年,近几年已经很少看到。 但即便是偶发,此类行为仍然值得高度关注和警觉。基金管理团队如果采取此类交易手段提升基金业绩,或者更恶劣的打压竞争对手的业绩,那么是非常明显的违规行为,更反映了基金管理人的道德品行。 冲刺要走正道,或者更彻底的,放弃年终的冲刺思维。行业发展要行长路,走得越稳,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