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证监会发布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养老目标基金有望问世

时间: 2017-11-06  文章来源: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上周五,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于该类产品的运作方式和资产配置策略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指引》是继今年5月向公募基金管理人下发初稿之后首次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养老型公募基金业内谈论已久,按照惯例《指引》的落地也意味着该类产品有望不久问世,公募基金行业将诞生专门面向国民养老需求的基金类别。
  或是FOF未来发展方向
  根据《指引》,“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要求产品在投资策略上力求稳健,引入海外市场较为成熟且广泛应用的资产配置策略;产品费率原则上应不超过同类型产品的60%;要求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且反映投资策略等。
  记者留意到,与5月向公募基金管理人下发的初稿相比,此次《指引》对养老目标基金的运作方式做出了调整,“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运作”,而此前初稿中则为:“养老型基金可以采用基金中基金(FOF)形式,也可以采用普通基金形式运作”。
  10月31日首批发行的6只FOF刚结束募集,以目前公募市场的体量来看FOF刚刚起步,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包括养老金在内的机构客户或是FOF未来的发展方向,其中,前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认为,从“可以”到“应当”,语气的加强表达出FOF在其中地位的提高,对未来FOF的发展非常有利,也为FOF的发展指明了非常好的方向。
  投资策略上力求稳健
  对于养老目标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指引》指出:“养老目标基金投资策略包括目标日期策略、目标风险策略和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策略。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应当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恒定配置比例,或使用波动率有效措施控制基金。”
  对此,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孙博认为,由于目标日期策略的投资基准来自投资者的退休时点收益预期,所以该类基金风险管理来自基金管理者控制风险的水平,它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养老解决方案,而目标风险策略的投资基准来源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偏好、退休时点、资源等多重原因,所以该类基金的风险管理来自投资者控制风险的水平,投资者仍需要进行主动决策,“从美国情况来看,金融危机以后,目标日期策略基金无论是规模还是增速都远超过目标风险策略基金。”
  根据《指引》,养老目标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60%、80%。记者观察到,市场上曾经出现过类似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产品,如汇丰晋信和大成曾经推出过生命周期基金,但是并没有在行业形成示范效应。目前,市场上的二级债基的投资股票不超过20%,近两年有大量混合基金投资股票不超过30%,去年至今的一年收益率,1/3的二级债基和混合基金约在2%~5%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