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抓住投资者“痛点”让信披更高效更实用

时间: 2016-04-05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已进入高峰期,伴随年报而来的还有各类名目繁多的公告。不少公司一日内数十份公告倾囊而出,让投资者不得不“沙里淘金”。不难发现,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与上市公司的信披现状还存在不小差距。事实上,信披不仅是符合监管规定的例行发布,更要抓住投资者的“痛点”,易读易懂。
  近期,多家公司一日内发布公告数量超过20份,更有甚者发布公告达44份。从内容上看,除了年报及其相关事项外,还包括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章程及修订意见对照表,此外还有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人员变动等内部管理事项的公告。
  诚然,这些内容都是符合监管要求的合规披露,但在年报披露同一天公布如此多的信息,无异于给投资者施了“障眼法”,让那些真正有用的信息“被隐身”了。尤其是在年报披露的节点,投资者更希望直观了解公司的基本面,掌握最具价值的信息。监管要求的全面、准确、及时披露,并非这种一股脑儿的集中披露。从近期的监管趋势来看,对于涉及有疑点或者语焉不详的信披,交易所都会及时向公司发送监管函。
  抛开信披工作的系统性和专业性不谈,有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信披如何能让普通投资者看得懂和用得着。之所以会出现上市公司年报“隐身”于海量公告之中,更多是一些公司将信披当成一种任务去完成,难免出现走过场的行为。
  在上市公司公告中,往往是亮点描述多,不足和风险一笔带过;专业术语多,简明易懂的解释稀缺;标题模板重合多,个性化信息匮乏。这样的公告,投资者读起来乏味,公司披露起来形同鸡肋,监管部门更是难以为之点赞。
  未来,上市公司的信披质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如何提高信披的有效性,应是每家公司都要去钻研的课题。多提供投资者真正需要的信息,切实回应市场关心的热点,多一些直击投资者“痛点”的内容,少一些空洞的描述和无关痛痒的蜻蜓点水,这其实也能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成本。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在不断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在上市公司自主披露的前提下,监管层更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恶意发布大量垃圾信息的公司,就应该及时进行干预和惩戒。
  要使信息披露同时让上市公司、投资者和监管都满意,确实不易,但我们至少可以不断完善信息披露规范,让信披更真实、透明、高效和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