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监管果断“亮剑” 叫停代币发行融资

时间: 2017-09-05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近期,通过发行代币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首次代币发行(ICO)等借机炒作盛行。4日,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监管的果断“亮剑”,维护了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近期,一些组织和个人借代币发行融资之机进行炒作,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告称,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七部门提醒社会公众,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谨防上当受骗,并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