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险资投资股票上限调整不会冲击市场

时间: 2017-01-25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了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监管。这将对促进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带来什么影响?对此,证券时报采访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相关负责人。 证券时报记者:如何解读《通知》的出台的背景和意图? 相关负责人: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但行业也面临着日益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风险形势。 少数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一股独大”、股权结构复杂不透明,个别控股股东把保险公司当做“融资平台”,随之而来是激进的产品设计和销售策略,倒逼出激进的资产配置和投资风格。近期一些投资行为显示个别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盲目投资到一些毫不相干的行业,为了达到控制目的不计成本,出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投资行为,完全偏离了审慎稳健的投资理念,成为真的“险”资。 《通知》的出台旨在加强对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重大股票投资行为的监管,防范个别公司的激进投资行为和集中度风险,是切实落实“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原则的体现。 证券时报记者:如何看待《通知》中对投资股票比例调整的相关规定?会否影响保险资金参与股市的积极性? 相关负责人:此次《通知》中比例的调整实际上是2015年救市政策的退出。预计未来较长时间里,市场利率还将持续在低位徘徊,而保费规模却稳定持续增长,让保险机构的资产端配置承受一定压力,短期内“优质资产荒”问题仍将十分突出。 保险机构谋求的是长期稳定收益,现阶段的资产配置选择空间并不是很多,适当提高在资本市场中业绩稳定的大蓝筹股投资配置,对于保险资金而言是大势所趋。从多元化配置角度看,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在资本市场的投入并不会降低。 目前,在资本市场底部运行区域已经较为明朗,投资安全边际较为明显,保险资金从价值投资的角度不仅不会撤出或减少投资,而是会增大对低估值高分红的蓝筹股的投资。 证券时报记者:投资比例上限调整是否会对市场形成冲击? 相关负责人:《通知》在政策上给予了将比例调整至监管比例之内的两年或更长时间的宽限期,实际上,随着资产规模的不断增长,增长的效应会抵消比例调整的效应。 数据显示,2006年~2015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年均增长率约为23.01%。如果一家保险机构有1000亿元资产规模,现在有400亿元的股票(投资比例为40%),假设其资产规模年平均增长20%(低于行业23.01%平均增速),两年后规模为1440亿元,400亿元股票占比则降至27.78%,两年后不用减持股票就可以达到30%的监管比例要求。 投资比例调整并不意味目前超出投资比例的保险机构将要卖出一定金额的股票,据了解目前超出比例的涉及资金仅占整个行业的1%,一些大型的保险机构月度规模增长带来的投资股票额度就可能可以覆盖这一影响。这个宽限期的设置将大幅降低对资本市场的扰动,甚至是实现“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