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北京证监局要求辖区基金机构开展自查

时间: 2017-05-20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为贯彻落实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7月1日前实施准备工作,5月18日北京证监局向辖区各基金经营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对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准备情况开展自查。 据悉,此次自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技术设备、对《管理办法》的培训宣传以及投教产品制作等方面内容。 制度管理方面的检查要点包括:适当性管理的内部制度是否健全;其他制度情况,如销售制度中是否存在鼓励不适当销售的考核激励措施;归纳公司对现行与适当性相关规定的梳理情况,制定修订废止文件的情况,修改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否已正式发布以及是否有进一步修改安排。 在人员配备方面的检查要点包括: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部门;专职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人员安排情况和人员数量。 在投教产品制作方面的检查要点包括:公司在《管理办法》实施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投教产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相关内容附件报送。 《通知》还表示,各机构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填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准备情况自查工作底稿》,并统计工作开展相关情况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