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南源电力(830835)因资金占用事项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时间: 2017-05-15  文章来源: 新三板在线
  新三板在线5月12日讯,南源电力(830835)实控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经查,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均与汇杰兴邦发生过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7705.41元。其中2012年交易金额200万元,2013年交易金额2005.5万元,2014年交易金额1831.01万元,2015年交易金额2708.62万元,2016年上半年交易金额960.28万元。
  而南源电力对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2014年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也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且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此外,南源电力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2015年至2016年南源电力公司资金存在被汇杰兴邦占用的问题,累计占用金额1026.78万元。其中:2015年占用616.5万元,年末余额192.88万元;2016年占用410.28万元,年末余额77.12万元。
  南源电力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履行信息披露,且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罗飞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罗飞作为汇杰兴邦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汇杰兴邦间接占用南源电力资金,对上述违法行为,其负有主要责任。
  罗飞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罗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新三板在线获悉,南源电力于2014年7月8日挂牌新三板,主营电力施工安装工程、电力检修、电力调试、防雷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