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向巴菲特学什么

时间: 2017-05-15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一年一度的巴菲特股东大会又召开了,会前会后整个基金业依旧是热情高涨。不少人亲赴奥马哈“朝圣”,有的还在当地召开酒会研讨会,更多人则撰写了对巴菲特和价值投资的分析评论,把5月烘托成了“巴菲特”和“价值投资”的月度讲习。
  于中国基金业而言,巴菲特是有特殊符号意义的。概括起来,最鲜明的符号是两个:其一谓之“价值投资”;其二谓之“投资之神”。
  不少业内人士热衷讨论巴菲特,其意义也大抵在此:其一,展示自身对于“价值投资”的认识和心得;其二,或多或少有暗示个人业绩和投资能力之意。
  当年,一位基金经理亲赴美国与巴菲特交流,回来就有多篇心得文章面世,继而也成功发行了资管产品。虽然后续业绩平平,但也在相当时间内赚足了市场眼球。后者显然是把“巴菲特”当一个大IP(知识产权)在炒作了。
  巴菲特当然是一个伟大的投资家,其投资经历、心得和年报也有相当的价值。但他本人并非公募基金的管理人,其对外披露的投资方法,也未必对公募基金的操作有完全的指导意义。
  如果仅仅把巴菲特的成功,归结成某种投资方法的成功,甚至进而以为可以通过模仿这种方法来获得优异投资业绩,可能恰恰与巴氏团队的要义背道而驰。
  如果是明知此不可为,而执意把这作为一个宣传团队、提升个人名声的手段,那就更加与资管行业的诚信守则南辕北辙了。
  个人认为,巴菲特在投资上的巨大成功固然有其投资方法、时代背景等阶段性因素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其在投资精神和方法论上确有过人之处,而后者可能对中国的投资人更有借鉴作用。
  巴菲特的成功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其决策的独立性。巴菲特的诸多投资都与当时市场大众的观点相左。一些重大决策,颇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魄。这点对于中国基金业极富借鉴意义。尤其是考虑到中国基金业经常“刮风”,大批公司扎堆发行募集同一类产品,直到市场逆转或监管介入,巴菲特的这一特点更加值得业内学习。
  巴菲特成功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做长时间维度的事情。巴菲特持股的长周期只是表面,或者说是环节之一,同样重要的是,其背后资金的长周期,其个人观察分析事物长周期的能力,以及其坚持对客户诚信、对行业负责的长期态度。这个对时常有经营短期化苗头的中国基金业而言,也相当有针对性。
  在资产管理行业里,真正诚实、信用的人都是信奉长期的人,向巴菲特学习首先应该杜绝短期的功利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