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ST慧球(600556)7宗信披违法违规领罚单

时间: 2017-05-13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证监会日前正式对慧球科技发布“1001项议案”等7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后续证监会将继续抓紧查办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中存在的超比例持股未披露、限制期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共计对慧球科技处以240万元罚款,对匹凸匹处以180万元罚款。鲜言、顾国平等15名当事人受到处罚,其中对鲜言共计处以420万元罚款,对顾国平共计处以180万元罚款。顾国平等6名当事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4人为终身市场禁入。此前,鲜言因操纵匹凸匹股价案,已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据介绍,早在2015年下半年,证监会即关注到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涉嫌诸多违法行为,并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今年初,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事件引发市场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证监会党委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及时查明了违法事实。 据查,2014年至2016年期间,慧球科技存在多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一是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顾国平成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慧球科技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及多份临时公告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二是2016年4月26日,顾国平与鲜言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慧球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三是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慧球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慧球科技的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 2017年1月,在鲜言指使下,慧球科技在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将包含“1001项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股吧对社会公开。慧球科技董事会提出并审议“1001项议案”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守法义务及董事会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慧球科技的披露渠道违反法律规定,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此外,在鲜言实际控制期间,匹凸匹信息披露也多次违反法律规定。一是2014年12月,因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失效使匹凸匹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现较大变化,匹凸匹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二是2015年4月,匹凸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鲜言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启动上市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后上市公司未立即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三是2015年5月,匹凸匹发布的更名公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获得互联网域名授权等公告就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未来发展前景作出了误导性陈述。 张晓军表示,后续就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中存在的超比例持股未披露、限制期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将本着深挖严究、一查到底、绝不放过的原则继续抓紧查办。 张晓军强调,一方面,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披露内容、披露渠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任何上市公司不得践踏法律红线,无视法律规定,将与公司经营活动无关事项作为公司公告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务必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是投资者判断公司资本结构是否稳定,是否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准确、详尽地披露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张晓军表示,对于任何碰触监管红线、挑战法律底线、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以身试法者,证监会都将坚决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零容忍”坚决打击,让违法者在资本市场无藏身之处,还资本市场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