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估值指引”正式发布 公募FOF产品推出进入“读秒”

时间: 2017-05-05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备受业界关注的FOF基金“估值指引”正式出台,这意味着该类基金上市进入“读秒时刻”。昨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业内人士指出,估值是FOF的核心环节与步骤之一,《指引》的正式推出,标志着FOF的推出已经没有障碍了。
  此外,记者还获悉,第二批申报FOF产品的基金公司已经于本周陆续开展答辩,此前完成答辩的公司也已经按照新指引完成了相关申报材料的修改,目前正静待监管层的反馈意见。
  “估值指引”正式发布
  中国基金业协会昨日发文称,为规范基金中基金的估值,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特制定了《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指引》针对非上市基金估值、上市基金估值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做了具体规定。
  《指引》指出,对于非上市基金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对于上市基金估值,《指引》则规定,基金中基金(ETF联接基金除外)投资的ETF基金,按所投资ETF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ETF联接基金投资的ETF基金,按所投资ETF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该《指引》的发布对于FOF基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目前FOF产品在法条方面已无障碍,余下的工作就是各个相关公司做好相关技术工作,如切实遵照《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试行)》的要求做好准备,调整报会材料,规范基金类型。
  第二批申报公司开始答辩
  证监会公布的新产品申报最新进度显示,目前共有32家基金公司上报了64只公募FOF产品,公募对该业务的热情可见一斑。
  记者获悉,上述产品中,首批于去年11月底申报产品的10余家公司已经于今年3月份完成答辩,此前《审核指引》出台后,相关公司已经完成材料修改,再度递交了新的申报材料,目前正等待监管层的反馈。而后续陆续上报的第二批公司,已经于本周陆续开始答辩。
  “我们的基金经理今天刚完成了答辩,这次主要是第二批申报的公司。”南方某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沪上某基金公司人士也称,这两天基金经理就要去参加答辩了,公司已经按照监管最新的精神做了相应的准备。
  “如果一切正常,首批产品最快本月下旬就能获批了。”业内人士推测,如果算上渠道安排的时间,估计FOF产品最早6月份将正式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