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去杠杆不宜过度依赖债转股
时间: 2017-04-29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日前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去杠杆,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强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务杠杆约束,逐步将企业负债降到合理水平。
在中国经济阶段性企稳的背景下,防风险已成为当前宏观政策的主要目标,而监管部门自年初以来的多重措施也彰显其去杠杆的决心。债转股作为实体经济去杠杆的重要手段,受到舆论广泛关注,不过,看似两全其美的债转股,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博弈。
去年10月以来,债转股加速推进,目前合作协议签约额已达到数千亿元规模,涵盖了煤炭、钢铁、有色、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然而,债转股在去杠杆实践中真的有这么大魔力吗?
回顾1999年,当时为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帮助国有企业度过困难时期,国家实施了以行政主导为主的债转股,确实起到了降低实体企业杠杆率、缓解银行不良率等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各行业全面加大负债经营,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已是全球第一。
经济现象不会简单重复,“高杠杆、降杠杆、加杠杆、再降杠杆”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怪圈。现在看来,1999年以债转股为主的降杠杆之所以成功,得益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红利以及房地产市场等的发展,中国经济经历了一轮上行周期。在此背景下,大量企业的经营得到显著改善,利润率增加,企业资产负债表得以修复。
然而,与上一轮债转股背景不同,当下中国人口红利正在消失,叠加长期债务周期下的增长乏力,中国经济面临潜在增速放缓的境况,本轮债转股相比上一轮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这就意味着,在本轮债转股实践中,提升企业价值必须成为核心考量。不仅如此,市场化的债转股在目标企业的选取上,应舍弃效率低、技术落后、处于行业结构调整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七条途径,债转股只是其中之一。如果把降低企业杠杆率简单地理解为是要搞债转股,这是不全面的,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才是积极稳妥去杠杆的合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