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行权试点 将扩展至全国范围
时间: 2017-04-15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日批准了投资者服务中心报送的《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投资者服务中心扩大持股行权试点,将坚持普通股东定位,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营利为目的,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
持股行权工作是证监会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运用市场化方式,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创新举措。据张晓军介绍,持股行权试点自2016年2月开展以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累计向试点区域170余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提出建议380余条,现场参与26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督促了公司规范治理和相关监管制度的落地,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样本和示范。从实施效果来看,市场各方反应积极,也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
张晓军表示,此次将持股行权试点扩展至全国旨在更充分发挥持股行权的积极作用,扩大持股行权工作覆盖面,全面落实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带动更多中小股东行使权利、维护权利,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张晓军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扩大持股行权试点,将坚持普通股东定位,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营利为目的,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