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证监会打击炒作次新股等恶性操纵

时间: 2017-04-15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4日表示,针对炒作次新股和快进快出手法等恶性操纵市场行为,证监会近日部署了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案件。这是继3月24日证监会通报第一批专项行动案件以来,稽查部门集中部署的又一批案件。目前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部分重点案件已经取得重要突破。
  张晓军介绍,今年以来,一些新上市股票连续上涨且短期涨幅较大,价量呈现明显异常,聚积了较大风险。市场监控发现,多组高度可疑的关联账户交替炒作、合力拉抬,已经涉嫌操纵市场。稽查部门坚决查处次新股交易中的各类违法不当行为,旨在引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理性回归,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张晓军表示,这16起案件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恶意利用“次新股”概念和股票盘子小、市盈率低的特点,通过多个账户集中快速拉抬股价,引诱市场跟风,引发个股价格暴涨暴跌;二是成批使用地域特征明显的账户,利用短期资金优势,通过盘中拉抬、封涨停、对倒等多种欺诈手法,在短时间内轮番炒作多只股票,“团伙化”特征明显;三是有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等利益关联方非法操纵信息披露内容和节奏,与市场机构内外结合、明暗结合、虚实结合、真假结合,联手操纵公司股价,意图通过高位套现进行非法牟利。
  张晓军强调,操纵市场制造人为交易,误导和欺骗其他投资者,严重破坏市场定价功能,容易积聚市场风险,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的重点。任何时期、任何领域、任何形式的操纵行为都不可能逃离监管执法视野,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有效打击次新股炒作等市场操纵行为,离不开理性的市场环境。广大投资者切莫盲目跟风,切莫出借账户给他人使用,警惕成为操纵市场的受害者。对于有关案件进展,证监会将陆续公布。